歷年的交通工具,我都要命名一番!
阿火,我的戰車!
2005那年,辦了工作簽證,留在異地。在我寂寞時,陪我上山下海,
當初會愛上阿火,是因為那某一張照片,角度是躺在車裡,開著天窗,看天上星星,
我想像著自己就是那個躺在車裡的人,再深夜裡,看著一閃閃的星星,
發現的時候,我以經訂下了阿火!
數次從舊金山一人開到洛山基,來回十二小時的路程,
發現路途上的加油站賣了很多超市沒有的牛肉乾,
偶而太熱,就下車買冰棒!或是買麥當勞薯條解飢!
後來在挑戰舊金山開車往西雅圖,一路上看到景就停,看到廁所就上!
阿火攝於Portland Ace Hotel,Oregan。
Portland整個城鎮很有藝術氣息,超愛這個地方!
Ace Hotel是我意外發現的,他走的是復古風格,裡面提供的是復古鉛筆讓你書寫。
一進大門旁邊就是個復古的大頭照相箱,旁邊有復古腳踏車可借用!
也許小時候是三代同堂,對古老的東西總是愛不嗜手,有機會再來仔細介紹Ace Hotel。
阿火攝於加州Monterey 17 miles drive,與歡樂大笑的主人!
從2005年2月2號到今天,阿火已經陪我五個年頭,謝謝你,
生日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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